本报3月11日讯 (记者 薛皓中)国家统计局太原调查队今日公布的调查显示,2月,太原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与上年同期相比上涨11.9%,与上月相比上涨3.6%。食品类价格的上涨依然是推动CPI上涨的首要原因。
调查显示,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涵盖的八类商品中,价格水平呈“七升一降”态势。除交通和通讯类下降外,食品类、烟酒及用品类、衣着类等七类全部上涨,其中食品类涨幅居首位,达133.1%,与上年同月相比上涨33.1%。
食品类所包括的16个小类中,涨幅最大的是菜类,价格水平比上年同月上涨66.1%。其中,大葱价格由上年同月的2.87元/公斤涨至9.75元/公斤,涨幅达239.7%;芹菜由1.65元/公斤涨至4.35元/公斤,涨幅为163.6%。价格上涨的原因,一是由于2月正值春节、元宵两大节日,居民的购买力增加;二是由于持续的雨雪冰冻天气,致使交通受阻,外地蔬菜运输不畅,造成市场供应偏紧,价格上涨。
此外,人们对金饰品需求的增大,加之受国际黄金市场价格不断上扬和原材料涨价的影响,太原市金价2月再次上涨,涨幅在3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