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4日讯 (记者 高萱)日前,省城200余家旅行社共同签署“阳光”承诺:规范经营、诚信服务,树立太原市旅行社良好形象。
承诺内容包括:坚决不与非法旅游办事机构开展旅游业务;与旅游者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并做出真实、完整、准确的说明和告知;租用有客运资质的旅游运输企业的旅游汽车,签订运输合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办理旅行社责任险;不超范围经营,不非法转让或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搞挂靠承包。
在服务环节中,不派遣无导游证、无领队证人员带团,不以“零团费”、“负团费”等低于成本价的价格进行竞争,不降低服务标准,不组织参加合同约定外的自费项目和购物项目,不对特定地区和人群设置歧视性收费和服务条款;不发布虚假旅游信息和广告,不用模糊语言误导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