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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5-12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要评论

本报5月11日讯(记者 黄堃)今后,晋中地区居民使用天然气暂时按2.10元/立方米计算,其他用户2.65元/立方米。待省物价局核定正式销售价格后,再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这是今日记者从山西省物价局获悉的。


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晋中市物价局日前将天然气价格报省物价局审批,但目前省物价局审批结果还未公布。晋中市物价局考虑到部分已开始使用天然气的用户,急需明确供气价格,经请示省物价局同意,暂核定晋中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

(编辑: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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