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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3-07来源: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要评论

本报讯(记者潘春娟)无证生产的食品,外包装上却标注有“QS”标志,让消费者无法识别真假。3月6日,太原市质监局迎泽分区稽查人员在美特好超市五一广场店检查时,查获14袋标有假冒“QS”标志的粉条,当场责令超市予以撤柜。


接到群众举报,质监稽查人员赶到美特好超市五一广场店,在该超市柜台前,稽查人员找到了被举报的粉条。这种0.5公斤装的粉条由“太原市金大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外包装上有“QS”标志。然而,稽查人员进一步比对发现,其“QS”编号为大豆的标准编号,而不是淀粉类食品编号,该粉条明显系无证生产,稽查人员遂当即责令超市将柜台上的14袋粉条撤柜,并对该粉条的生产和销售情况展开调查。


质监人员表示,粉条属于淀粉类食品,从今年1月1日起,包括糕点、豆制品等淀粉制品在内的28类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先获得市场准入,才能生产出售相关食品。

(编辑: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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