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免除创新者的后顾之忧,重庆前段时间在立法促开放时特别设置了容错机制,宽容那些没有牟私利的创新失败——这个制度公布后引起极大的争议,公众纷纷指责这种缺乏问责基础的免责只会进一步纵容拍脑袋决策。重庆市人大相关负责人近日接受媒体回访时回应了这些批评,称重庆有“难言之隐”:许多干部对许多难度大的改革产生畏难情绪,不敢去闯去试,此举是为了打消改革者的顾虑,不使“领头羊”成为“替罪羊”。(1月21日《瞭望东方周刊》)
干部对改革有畏难情绪,害怕犯错不敢创新,就以“容错制度”和“免责条款”去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听起来合情合理——其实不然,在问责制度严重缺乏的制度环境中,不应以免责去激励官员的改革创新,恰恰应以严厉的问责去驱使和鞭策他们,让他们不敢偷懒,不能做无所作为的庸官。
总说官员对改革创新和公共决策有许多顾虑,害怕碰了红线、触犯禁忌、碰撞法律、导致损失后被摘乌纱帽,我觉得这在当下纯粹是一个伪问题。在30年前改革刚开始时,因为意识形态桎梏和左派思潮的根深蒂固,许多改革很容易被人揪住小辫子或扣政治帽子,轻则丢官回家种田,重则被打成反革命,改革的政治风险非常大,那时候官员才真正对改革有 “畏难情绪”,背着沉重的思想包袱不敢迈开步子——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意识形态的迷雾早已被驱散,改革创新已成为一种主流共识,没有什么时代比今天的改革空间更大更自由了,勇于改革创新者总会得到舆论最热烈的支持。总有官员自称对“创新可能犯错”有顾虑,可今天我们见过有几个官员因为改革试错受到过严惩?何时见过决策失误者被严厉“问责”?
不仅创新试错被最大限度地容忍,这种容忍甚至走向另一个极端,过度纵容决策失误——应该容忍的被容忍了,不该容忍的也被容忍了。像许多本可以避免的失误,违反法律的失误,甚至明明存在贪腐因素的决策失误,都被毫无原则地宽容了,这种“问责真空”使当官成为最轻松、最稳定的职业,更催生了庞大的决策失误损失:据世界银行估计,“七五”至“九五”期间,我国投资决策失误率在30%左右,由决策失误造成资金浪费约在4000亿到5000亿元。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估算,由于决策失误,全国地方政府债务至少在1万亿元以上——极具讽刺意味的是,重庆刚公布容错条例没几天,当地就拆除了一个因决策失误留下的烂摊子工程,数千万元投资打了水漂,但没听说谁被问责。
根本很少有人因创新失误而受到惩罚,却抱怨说对改革犯错有畏难情绪,害怕犯错受罚——说轻一点,这是官员的一种撒娇,说重一点,这是对改革的绑架:如果没有免责的承诺,我们就停步不改革不创新了,就可以冠冕堂皇地无所事事了。
在对决策失误根本没有建立起码问责制的前提下,就要建免责和容错机制,这是非常荒唐和可笑的。就好像一个人连基本的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就先担心假如他吃饱了撑着了该怎么办,就担心他如果营养过剩该多不好。宽容,只有存在某种严格原则时才会显示出其意义;免责,只建立在严厉问责基础上才会让人尊重。有罚有免,该罚则罚,该免则免,一边严惩那些违法违规的决策失误,一边宽容那些没有违法的、没有私心的改革失误,这才叫真正的宽容,才会对改革创新形成良性和正面的激励。
(作者曹林,系新锐青年评论作者,现为《中国青年报》青年话题编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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