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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6-05 来源:山西新闻网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要评论

  山西新闻网6月5日讯(记者 王晓艳 通讯员 郝东亮)今天下午,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省教育厅联合省卫生厅共同下发《关于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确保高考中考顺利进行。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应根据当地甲型H1N1流感疫情实际情况以及当地疾控部门的意见,适当设置备用考场或配备口罩、体温计等防护用品。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考试机构应派专人在各考点值守,及时处置考点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需在当地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在考前做好考生食宿场所、考点考场等与考试有关的人群聚集地点的清洁卫生工作。 

  同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应加强传染病监测报告工作,明确考区、考点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人,负责传染病的监控与报告工作。考试前、考试实施期间,如果发现由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出现流感样症状的,考点应立即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报告,并按照当地考试期间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


(编辑:王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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