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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6-09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经济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要评论

本报晋城6月8日讯(记者 崔振海)根据上级安排部署,晋城市将于6月10日至9月30日对煤炭发展基金贷款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为了保证此次检查扎实有效进行,晋城市煤炭发展基金清理检查工作领导组要求:各级政府和基金使用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责成专人负责并协助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规定凡是逾期贷款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必须一次性还清;逾期贷款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原则上也必须一次还清,确有困难原因的可报市煤炭发展基金清理检查工作领导组经审查同意后,可以签订还款协议,分期分批归还;对无正当理由拖延不偿还基金贷款的要强制清收;对由于改制、承包、转让等手段使国有债务悬空的,要责令其改正,并追究当地党委、政府和村两委的领导责任;对于在基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挪用、截留、挤占等违法违纪问题的,要立案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编辑:闫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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