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未成年人中广泛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的通知
市文明办发[2008]1号
各县市区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根据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有关通知精神,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决定,以“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为主题,在全市广大未成年人中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组织全市广大未成年人积极参与“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按照简单易行、切实可行、就近就便、力所能及的原则,组织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学习当中,在家庭、学校、社会参加针对性、参与性、实效性强的实践活动。要突出道德主题、强化交流互动,使未成年人在参与活动中心灵受到触动、境界得到提高,把做人做事的道理内化为健康的心理品格,转化为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活动重点
1、在家庭,开展“孝敬父母、体验亲情”系列实践活动。
(1)开展“今天我当家”实践教育活动。未成年人体验父母辛苦,感受亲子之情,尝试自己承担一天的家务,帮助父母洗碗、做饭,打扫家庭卫生,自己主动洗衣、叠被,培养自理、自立能力,并记录自己“当家”的真实感受,与父母、老师、同学进行交流。
(2)开展“我给父母过生日”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孝顺父母、尊敬长辈,给父母过生日、关心父母的身体健康,向父母道一声辛苦、为父母捶捶背洗洗脚、制作一个小礼物送给父母、理解父母、感谢父母,培养孝心,学会感恩;鼓励未成年人不挑吃穿,不乱花钱,不盲目攀比,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2、在学校,开展“和谐校园”系列实践活动。
(1)开展“当一天校园清洁工”实践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开展爱我校园、洁我校园活动,爱绿护绿,清理草坪内的杂物,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张纸,并以主题班会,手抄报比赛形式进行深入展现。
(2)开展“我为(老师)同学做好事”实践活动。倡导同学之间结对互助,互相关爱,互相为对方做一件好事,并通过交流谈心、节日联欢、补习功课等形式,发现对方一个优点,送上一句格言,互相鼓励,互学互爱,养成关爱他人、乐于助人的品德;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爱护公物,关心集体,强化集体观念,增强合作意识。
3、在社会,开展“奉献社会”系列实践活动。
(1)开展“我爱农村小伙伴”实践活动。组织城市小学生与农村小学生牵手结对,在城市小学生中开展“我在农村住一天、我为农村小伙伴捐图书(玩具)”活动,为农村学校捐助图书、玩具或学习用具,让城市孩子熟悉农村,让农村孩子了解城市,增长知识和才干。
(2)开展“我当爱心小天使”实践活动。组织未成年人走进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老龄家庭,帮助孤寡患病老人、残疾人和军烈属打扫卫生、整理房间、洗衣做饭,陪他们聊天谈心,为他们读书读报,奉献一片爱心。
(3)开展“我当社区小义工”实践活动。动员未成年人积极投身社区建设,参与社区清洁卫生、环境保护、植绿护绿、公益宣传和文化活动,为社区做贡献。
(4)开展“我当文明小使者”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广泛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以及“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学习宣传礼仪知识,文明走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乘车,自觉排队不拥挤,热心为比自己更困难的人让座;文明观赛,公共场所不高声喧哗,不乱丢果皮纸屑;文明游园,不随地吐痰,乱刻乱画;文明上网,自觉抵制不良信息。
三、提升活动效果
开展道德实践活动,要突出道德主题、强化交流互动,使未成年人在参与活动中自觉践行“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把做人做事的道理内化为健康的心理品格,转化为良好的行为习惯,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1、开展主题征文比赛。以上述八个重点活动为主要内容,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广泛开展有奖征文大赛,并进行评奖,获奖优秀作品将在长治日报、上党晚报发表,并编辑成书。
2、开展主题演讲比赛。以“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市主题演讲大赛。
3、开展中小学校“道德实践周”活动。组织全市各小学校在“六一”节前后开展“道德实践周”活动,集中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活动。
4、组织道德实践主题班、团、队会活动。各中小学校利用班会、团、队会,采用邀请道德模范进行专题讲座、组织课外实践活动、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等形式,进行道德主题教育。
5、开展全市十佳“好孩子、好学生、好公民”评选活动。由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联合在全市组织开展十佳“好孩子、好学生、好公民”评选活动。对于在本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未成年人,结合平时表现,由各学校推荐,综合进行评比,评比过程和结果将在有关媒体进行公示。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4月下旬,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四部门联合启动全市“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
2、全面展开。从5月上旬开始,各县市区各部门根据本通知,制定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举行启动仪式,并切实开展活动。
3、阶段总结。2008年底,组织市主要新闻单位对活动的阶段性情况和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六一”前后,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召开“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座谈会,发现总结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交流活动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对于在本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辅导员、优秀社区干部、好家长、好学生,将组织全国文明城市学习考察小分队,赴全国文明城市进行考察学习。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一活动作为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具体举措,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文明办要加强与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的联系,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级教育、团委、妇联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把道德实践活动与各部门开展的“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建设和谐校园”、“手拉手”、“雏鹰争章”、“祖国发展我成长”、“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确保活动广泛进行、深入开展。
2、注重引导,精心组织。每个县市区要充分发挥未成年人特色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基地的作用,并重点确定二至三个中小学校作为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联系点,加强工作指导,抓好示范引导。充分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明确校长、班主任、辅导员的工作职责,把道德实践活动作为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作出具体安排,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活动。要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建立联系卡,记录学生参加活动的情况和实际表现,作为学生德育考评的重要依据。
3、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各主办单位要联合相关部门整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国有企事业单位、各类校外活动场所,开发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法制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文化艺术教育、科学教育、国防教育、环境保护教育等多方面的社会实践资源,协调解决制约中小学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的条件和保障问题,为未成年人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提供平台。
4、贴近实际,务求实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贴近未成年人思想实际、贴近未成年人生活现实、贴近未成年人群体的原则,脚踏实地,真抓实干,采取多种形式,寓教于乐,广泛吸引未成年人参与,使“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成为广大未成年人的自觉行动。要重在实际行动、重在持之以恒、重在形成机制,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长治市文明办 长治市教育局 共青团长治市委员会 长治市妇联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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